上海公积金出新政!不限户籍、提取自由!6月1日起施行!

4月28日,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《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》,此新政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一举措犹如一颗重磅炸弹,在灵活就业群体中引发了强烈反响,它打破了诸多限制,为灵活就业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。

上海公积金出新政!不限户籍、提取自由!6月1日起施行!

近年来,灵活就业人员的队伍日益壮大,在上海,这一群体已超200万人,涵盖了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、快递员、外卖配送员、网约车司机、网络主播、家政服务人员等。以往,由于灵活就业的特殊性,他们被排除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,购房压力难以缓解。此次新政的出台,正是为了填补这一制度空白,让灵活就业者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红利,助力他们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的梦想。

新政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取消了户籍限制,真正实现了“零门槛”准入。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在上海以个体经营、非全日制、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,无论本市户籍人员、外省市户籍人员,还是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,均可参与,唯一条件是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。这意味着,即使是一位来自外地的年轻外卖小哥,或是一位港澳台籍的自由摄影师,都有机会自愿参加公积金缴存。

在缴存规则上,新政充分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,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。缴存基数可由个人自主确定,在2024年度,对应月缴存额为270 - 8860元,能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需求;缴存比例可在10% - 24%之间自由选择;缴存频率也很灵活,可按月、按季或按半年缴存,并且采用绑定银行卡自动扣款的方式,无需每月手动操作。若收入不稳定,还能随时办理停缴,等条件好转后再恢复缴存,不会影响资格。

账户管理方面,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账户具有高度流动性。当他们转为在职职工时,账户可直接转移至新单位;跨省市就业时,可办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转移接续,且缴存资金永远属于个人所有。

提取政策更是赋予了灵活就业人员双重自由度。除了购房、租房、还贷、退休等常规情形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外,还新增了“按需提取”条款,可根据个人生活需要提取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资金,这对于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者来说,无疑是多了一份生活保障。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不得有提取记录。

在贷款福利上,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后,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享受公积金贷款。基础额度与缴存时间和余额挂钩,单独申请最高可达80万;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还可上浮贷款额度。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利率低1 - 2个百分点,以30年期贷款80万元计算,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约30万元,大大减轻了购房负担。

此外,缴存公积金还能享受附加福利。缴存额可依法在税前扣除,降低应纳税所得额;账户按国家规定利率(现行1.5%)获得利息收益。目前,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建行、工行、农行、中行、交行的上海网点一站式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,流程简便。只需开立一类银行账户,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,确定缴存方案并开通自动扣款即可。

此次上海公积金新政的出台,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步,让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中更有归属感和安全感,真正实现“安居乐业”。

评论 添加
暂无评论,来聊两句?